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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医疗器械博览会|部件(part)、组件(component)和附件(accessory)如何区分?

2025-08-22

上海医疗器械博览会了解到,企业在申请MDR认证时,经常将产品的部件(part)、组件(component)和附件(accessory)概念混淆。

当制造商确定某物是否为一个部件、组件或附件时,可以先问以下几个问题:

–  该物是否会被单独分类?

–  该物是成品器械的一部分吗?

欧盟MDR法规中,将附件定义为本身不属于医疗器械的物品;但是制造商打算将其与一种或几种特定医疗器械一起使用,以便:

–  使“主”成品器械能够按照其预期目的使用,或

–  根据其预期目的具体和直接地协助“主”成品器械的医疗功能。

医疗器械的附件是与其所支撑的组装和成品器械分开制造的,带有CE标记,并单独分类(与“主”器械分开)有源植入式器械的附件除外,属于III类。

部件和组件通常是同义词。MDR没有定义组件或部件,但它们通常是组装和成品医疗器械的组成部分,没有它们,成品医疗器械将无法达到其预期目的。组件/部件不具有单独的CE标记,而是成品器械CE标记的一部分。

一个器械的部件/组件可能会磨损或有缺陷,需要更换。只要不会对器械的安全性和性能产生不利影响或显著改变,就可以进行更换。在这种情况下,所运送的替换部件/组件将不具有单独的CE标记。

 

 

文章来源:器械法规SuperNot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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